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名称、类型: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非营利性普通民办高职院校,国标代码:4136014168。
三、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
学校位于南昌市美丽的象湖之滨,拥有省级大学科技园、江西高校红色文化创意研究院、江西省文化艺术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5个省级平台,获批建设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即高性能计算机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一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即虚拟现实与智能制造协同创新重点实验室,以及南昌市虚拟现实多人实时互动重点实验室、南昌市影视音像数字化修复升级实验室、南昌市AI数字化平安校园研发重点实验室、南昌市应急储能动力装备研发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职业教育媒体融合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获教育部立项,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影视动画专业群入选江西省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影视动画专业教学资源库获江西省“十四五”期间首批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立项。
四、办学层次及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
五、组织机构: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调整专业结构和确定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六、招生专业及学费:
学校面向计划投放省份招生,目前开设了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电子商务等38个专业,具体专业及学费见下表,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政府批复后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1500元/学年,4人间/2000元/学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报考指南》。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2600  | 
   |
2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12600  | 
   |
3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三年  | 
   18600  | 
   |
4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2600  | 
   |
5  | 
   460302  | 
   智能机电技术  | 
   三年  | 
   18600  | 
   |
6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年  | 
   12600  | 
   |
7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8600  | 
   |
8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18600  | 
   |
9  | 
   560201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15000  | 
   |
10  | 
   560212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15000  | 
   |
11  | 
   560213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三年  | 
   15000  | 
   |
12  | 
   560214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三年  | 
   15000  | 
   |
13  | 
   550201  | 
   音乐表演  | 
   三年  | 
   15000  | 
   |
14  | 
   50040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15800  | 
   |
15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15000  | 
   |
16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5000  | 
   |
17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15000  | 
   |
18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19  | 
   510310  | 
   数据中心运行与管理  | 
   三年  | 
   18600  | 
   |
20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1200  | 
   |
21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1200  | 
   |
22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15000  | 
   |
23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12600  | 
   |
24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华为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25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华为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26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华为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27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华为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28  | 
   510307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华为ICT方向)  | 
   三年  | 
   18600  | 
   |
29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15000  | 
   |
30  | 
   560206  | 
   影视动画  | 
   三年  | 
   15000  | 
   |
31  | 
   5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15000  | 
   |
32  | 
   560211  | 
   录音技术与艺术  | 
   三年  | 
   15000  | 
   |
33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5000  | 
   |
34  | 
   550101  | 
   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35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36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15000  | 
   |
37  | 
   550116  | 
   动漫设计  | 
   三年  | 
   18600  | 
   |
38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三年  | 
   18600  | 
   
七、招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三校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我校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统考(联考)未涉及专业,承认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录取原则:(1)按专业和文化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2)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分相同,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
3.学校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5.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a.身高:女生净身高162-173CM,男生净身高 172-183CM。
b.视力:双眼视力不低于4.0(E字表),无色盲色弱。
c.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伤疤;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d.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e.形体均称,无“X”形腿、“O”形腿。
f.政审清白,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病,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
g.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6. 播音与主持专业报考条件:
a.发音和口语: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中文发音能力,口齿清晰,没有发音器官疾病,能规范用语。
b.形象气质:五官端正,端庄大方、有亲和力;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声音条件较好者条件可放宽;身体各部分没有明显的外在缺陷,无明显疤痕、纹身。
c.综合素质: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表演能力。
八、收费项目、标准及退学费办法: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的,严格按照《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费。
九、学生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学校支持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训学习,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以及相应的竞赛活动。
十一、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奖励办法: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评选颁发国家奖(国家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助学金(一等48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600元)。
2.对本年度入学成绩上本科线及单招考试成绩优秀的新生给予颁发“优秀新生奖”。
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
2.凡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我校将用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手册”,新生凭此通知书来校办理注册缴费手续。
十三、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1333号
邮编:330200 电话:0791-82078000
纪检监督电话:0791—82078022 邮箱:jxthdmzyxyjw@163.com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hdm.edu.cn
热忱欢迎考生家长来我校参观考察!
十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与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本章程由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