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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福建等多所高校提前放寒假

最后更新时间:2022-12-06 15:51:28

近日,福建、浙江多所高校发布最新期末安排,调整期末考试时间,提前放寒假。



三明学院



福建水院

各部门、各院(部)、福州校区:

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2023年1月6日(星期五,农历腊月十五);
2.教职工放假:2023年1月8日(星期日,农历腊月十七)。
二、开学安排
1.教职工报到时间: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农历正月二十);
2.学生报到时间(实行错峰报到):
(1)电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于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农历正月二十一)报到;
(2)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基础部、黄历教学点,于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报到;
(3)毕业班学生于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到顶岗实习单位报到;
(4)福州校区另行通知。
3.正式上课时间: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
4.补考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三、相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各院(部)、各辅导员要及时将放假和开学安排通知及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位学生,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期末和节假日期间的学习生活,切实加强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2.教务处要统筹做好学期末部分专业教学任务的调整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明确教学任务和考核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安排,以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
3.全体师生寒假离校和返校途中要注意个人健康防护,离校、返校线路尽量避开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有条件的师生建议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点对点交通工具离校、返校。因疫情、交通、身体等原因无法按要求返校的师生,需提请向所在部门或辅导员联系,按规定做好相关请假报批手续。
4.寒假期间,各部门、各院(部)要根据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继续压牢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状况等信息监测及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离省教职员工应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提交人事处备案,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校准备。
5.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所有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安保、后勤等部门要在放假前后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认真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工作。
6.结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部分省外学生留校过寒假的工作预案,全力做好留校学生生活服务保障与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心、舒心、暖心的寒假,在闽幸福过年。

7.学生返校报到期间,各部门需安排人员在岗值守,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应按照上级与属地最新防控要求做好返校工作方案,确保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11月初,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与寒假安排的通知》,原定1月9日开始放寒假,调整后的放假时间为1月4日。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本学期期末工作及假期安排调整,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毕业班期末考试时间不变,12月24-28日完成毕业设计和实习准备工作,毕业生12月29日离校;

2.其他年级在校生12月30日(周五)的课程调整到12月24日(周六)进行;期末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30日-2023年1月1日,共计三天,学生1月2日离校;

3.12月24日、12月31日和1月1日全体教职员工正常上班,1月2日照常放假,3日-5日上班,1月6日起全体教职员工放假。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调整,包括教学安排调整——

随堂考试课程的教学于12月18日(第15周周日)全部结束,统一考试课程的教学于12月25日(第16周周日)全部结束。

期末考试安排调整——

1.随堂考试课程:12月19日-23日(第16周)。

2.统一考试课程:12月26日-30日(第17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级学生于第17周(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第17周周日(2022年12月25日)开始进行期末考试,并于第18周周二(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全部考试任务。此后学生可离校。

2022级学生于第18周周二(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第18周周三(2022年12月28日)开始进行期末考试,并于周五(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考试任务。此后学生可离校。

2022级学生第18周周三至周五的课程,整体调整至第15至17周周三下午及第17周周日。



绍兴文理学院

期末考试安排调整:

1.原计划在第15周及以前安排的考试时间不变。

2.校选课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到第16周进行随堂考试。

3.本学期集中期末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26日-1月3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一、期末考试时间:2022年12月18日(周日)-12月24日(周六)

二、因疫情管控等原因不能回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延期参加期末考试。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另行组织安排考试。

三、学生寒假开始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25日(周日)。

延伸阅读:

近日,全国各地也有多所高校调整寒假时间——



华南理工大学

本学期寒假从2022年12月31日开始,寒假由原来的6周增至7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月19日)。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4日—2月19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在校学生于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放假,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返校报到,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大学教师、管理与服务机构及学院行政人员、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非经济承包单位职工实行轮休。轮休时间自2023年1月5日(星期四)至2月9日(星期四),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本学期教学周由原定的19个教学计划周,调整为18个教学计划周;各教学单位、各培养单位须在2022年12月30日(第18周周五)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及课程考核;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于2022年12月31日前离校。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该校领导研究决定,从第12周周末(11月12日)开始,连续5周星期六补课,2023年1月1日放假。



牡丹江师范学院

寒假时间: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2月26日。

离校时间:以完成教学安排和考试任务为准,考完即可离校。考试安排由各学院同步发布。



中国民航大学

学生放假时间:自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023月2月17日(星期五)放假,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2月19日(星期日)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假时间:自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023月2月17日(星期五)放假,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2月1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长沙学院

11月23日,长沙学院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历教学安排及寒假时间的通知》,对教学和寒假时间进行了调整:

一、2022年12月21日、22日、23日的课程教学任务提前至11月19日(星期六)、12月10日(星期六)、12月17日(星期六)进行。如个别教学任务有冲突,请各教学单位按教学管理规定调整,报教务处备案;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安排进行。

二、学生2023年1月1日(星期日)开始放假,2月12日(星期日)返校报到;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按校历安排时间开始轮休,下学期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2019—2021级本、专科学生:本学期课程到11月26日结束,因大学四、六级考试原因,12月16日到20日进行线上期末考试。下系学生课程结束和考试时间由临床教学医院自行安排。寒假自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2月17日。

2022级本科学生:本学期课程到12月9日结束,12月12号到16号进行线上期末考试。寒假自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2月17日。

研究生:寒假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17日。



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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