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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了!厦门这14所学校!名单公示

最后更新时间:2022-11-02 21:55:49


重磅名单公示!

厦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恭喜!

厦门这14所学校!

拟确认通过这项评估!

今日

厦门市教育局

官方网站发布——

2022年厦门市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市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要求,在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核查的基础上,经组织评估组现场验收,拟确认厦门市滨城中学等14所学校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依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   邮编:361003

  

电话:2135551      传真:2135592


厦门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日





具体名单如下——


2022年厦门市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市级评估拟通过学校名单


思明区(2所)

会展南小学、康桥小学

  

湖里区(1所)

鑫山小学

  

海沧区(1所)

鳌冠学校

  

集美区(2所)

蔡林学校、集美区实验小学

  

同安区(4所)

滨城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梧侣实验小学、美星小学

  

翔安区(4所)

莲河小学、沈井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福建教育学院附属翔安第一小学


以上公示学校中

有你的母校吗?

有你孩子的学校吗?

一起为这些学校加油

未来发展更好~



新闻链接:













此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以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为主要抓手,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


《通知》明确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三大重点任务:


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将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经费,加快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建设小而美、小而优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乡镇寄宿制学校,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十四五”期间要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确保乡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乡村学校基本实现管理标准化。支持乡村学校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十四五”期间,各地要持续推进包括乡村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省80%左右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省级管理标准化评估,成为“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


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在“十三五”各地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管理机制改革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各地要强化县级统筹,着力推进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建立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乡村学校质量提升,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22年底前实现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到2025年共同体紧密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取得明显成效。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这一目标,重点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机制,优化教书育人校园文化环境,加快把每一所乡村学校建成布局建设科学合理、办学条件保障到位、教育教学保证质量、校园文化健康向上、校园关系和谐融洽、校园管理安全规范的温馨校园。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完善各项支持措施和评估标准,扎实推进建设进程,形成乡村温馨校园建设长效机制。省级每年将遴选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向教育部推荐优秀典型案例。


“十四五”期间,各地要重点支持乡村学校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十三五”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情况,针对创建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整优化推进策略,加强创建过程指导,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做到“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申报一个”。评估认定工作仍按照我厅《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并结合各校贯彻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在“十三五”期间通过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各地要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培养要求,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市、县两级要按三年一轮开展跟踪督查,进行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学校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撤销称号,重新创建。省教育厅也将适时开展跟踪抽查工作。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联动发展原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及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紧密型教育共同体,采取“1+1”或“1+N”方式,全面开展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在深化原有的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优质校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大学区制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推进融合型、共建型紧密教育共同体建设,通过“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安排、教学统一管理、教研统一要求、考核统一评价”等,形成一套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体办学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