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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请静音!福建7地发布了中高考限噪令!附投诉电话

最后更新时间:2022-05-30 09:35:24


转眼间已经到了5月27日,距离高考仅剩最后11天,为了保证考生们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安静的休息和复习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近日,福建多地发布了“限噪令”,为高考生们保驾护航,正在担心休息问题的你,赶紧来看看吧!



厦门市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2年5月23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三、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四、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五、6月8日下午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七、工业企业要履行噪声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八、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福州市


为确保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温书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我市将在2022年度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环境噪声管理。

2022年5月15日至6月27日18时,在市、县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5月15日至5月25日,经审批的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5月26日至6月9日18时、6月19日至6月27日18时,停止夜(午)间施工的审批(抢险、抢修工程除外)。

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要加强噪声管理,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治理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

在6月7日、8日、9日、25日、26日、27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生态环境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分别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通告》的单位、个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



泉州市


为了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6月3日至6月9日、6月21日至6月27日,该局将联合鲤城、丰泽生态环境局实行24小时值班,通过微信“12369环保举报”、12345热线及时受理市民举报投诉,从快从重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中考高考期间,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此外,禁止在学校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同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泉州开发区等建成区范围内,一律禁止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在午间(12:00—15: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段内施工。

即日起,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自查和整改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漳州市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2022年5月28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0: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噪声管控时段内,原则上不再审批夜间施工申请。

三、6月7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6月25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考试时间内,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 应严格控制音量。

五、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莆田市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


为确保我市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22年省里“点题整治”项目暨深化推进“静夜守护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联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5月25日-6月27日为高、中考噪声管理严控期,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应及时认真开展本辖区内高、中考期间的噪声综合整治管理工作,细化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排放噪声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处理,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夜(午)间建筑施工管理。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高、中考期间噪声扰民;从5月26日至5月31日、6月10日至6月18日建筑施工单位控制好连续施工作业时间,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6月1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7日,停止出具夜(午)间建筑工地特殊工艺连续施工的证明文件(市政公共抢险、抢修工程除外,但也需控制施工噪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在学生复习迎考期间不得夜(午)间施工作业。

三、在6月7日-9日、6月25日-27日这6天高、中考考试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及振动等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禁止车辆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产生噪音振动的活动;考点所在周边区域禁止一切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包括已封顶楼房的外墙装修);建城区内非工业区内的零星加工行业企业,严控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不得生产的限时生产规定。

四、严格控制建城区的商业、娱乐业等噪声。建城区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音方式来招揽顾客的行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噪声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噪声排放标准。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应积极加强与教育、文旅、公安、住建、城管(物业)、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按照省市招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深化推进“静夜守护”专项行动,加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大中高考期间噪音整治工作力度,让相关噪声污染源得到有效的监督控制,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场环境和休息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各受检的个体户及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高、中考期间的各职能单位部门的检查工作,各县(区)局按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宣传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或者不配合整改的企业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并予以媒体曝光。全民参与做好严控期间的禁噪工作,竭力为考生打造安静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助力学子圆梦。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备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将废止,相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

2022年5月18日 



宁德市


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全市确定5月25日至6月27日为中高考噪声严控期,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排放。

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全面排查、重点监控以及考试日期间24小时巡查、噪声流动监测监控等措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加强辖区内噪声污染源管控。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检查居民集中区、投诉热点和敏感点、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跟进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可能影响考生复习和中高考秩序的噪声源产生单位、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5月25日至6月27日,批准的夜间连续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其中,6月7日至9日、6月25日至27日考试日期间,停止午、夜间施工噪声审批(抢险、抢修除外)。积极发挥“静夜守护”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联动,加大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力度,实施综合惩戒。发放噪声严控通知,教育引导合法施工、文明施工、有序施工,督促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行动还将合理安排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的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对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噪声污染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持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热线和平台畅通,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确保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准确、有效得到受理和查处,通过多方协作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三明市


为确保我市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2022年5月24日至6月27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市、县建成区的区域范围和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范围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

二、5月24日至5月30日、6月10日至6月17日,经取得连续施工证明的施工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5月31日至6月9日19时、6月18日至6月27日19时,暂停出具夜(午)间连续施工的证明(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要加强噪声管理,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歌舞娱乐场所要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经营,禁止在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营业。

四、在6月7日、8日、9日、25日、26日、27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五、生态环境、公安、住建、文旅、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三明市便民服务热线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