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了!教育部公示33所独立学院即将转设,其中12所转公办,21所转民办!
今天,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等33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7日
具体名单如下——
截至目前,2020年教育部拟同意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共68所。
教育部办公厅早期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到,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此外,《方案》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转设路径,经教育部同意后实施。
全国独立学院总数量2010年达到323所,到2016年下降至266所,有57所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转设意味与举办校解除原有办学协议,与母体高校脱钩,所以“转设”就带来的必然影响——“更换校名”。
比如:“独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转为省属公办高校, 一下子分数飙升。转设后的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由浙江省负责管理,宁波市出资举办,浙江大学负责具体办学工作。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16-2019年在福建省院校最低投档分(理工类)↑
从这张曲线图可以看出,2016、2017年还是独立学院,而在2018年4月,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浙江大学建设发展问题。省委常委会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后,学校在福建省的分数就一路狂飙!
与前面公办高校改名后的情形相反,几乎所有的独立学院第一年与母体“脱钩”后,招生录取的分数都会有一个下滑的趋势,有的学校甚至会下滑严重。
因为放弃了母体高校的金字招牌,少了一些光环,也就少了一份影响力,考生和家长的认同度也可能会降低。
对此,网友们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