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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最后更新时间:2018-09-20 14:45:06

  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通过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通过后方可被我校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未获得该项优惠政策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

  (1)冰雪项目运动员:可以选择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2)龙舟项目运动员:可根据自己志愿选择专业;

  (3)足球项目运动员:根据建队需要和测试成绩安排专业;

  (4)田径项目运动员:根据建队需要和测试成绩安排专业。

  九、其它事项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工作。

  2、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如因各种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和比赛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十、如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文件,将按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一、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箱:zs@neepu.edu.cn

  东北电力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doc.doc

  东北电力大学 2018 年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测试内容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