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87986605
当前位置:福建升学信息平台> 高考> 文章内容

大连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8-05-31 14:08:19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6 经济学 4200
2 020305T 金融数学 四年 3-6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6 经济学 4100
4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 法学 4000
5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3-6 教育学 3500
6 0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3-6 教育学 4000
7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年 3-6 教育学 10000
8 040206T 运动康复 四年 3-6 理学 4200
9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3-6 文学 3400
10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3-6 文学 3500
11 050201 英语 四年 3-6 文学 4500
12 050207 日语 四年 3-6 文学 4500
13 050261 翻译 四年 3-6 文学 4800
14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3-6 历史学 3400
15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3-6 理学 4000
16 070301 化学 四年 3-6 理学 4000
17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3-6 理学 4100
18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 工学 4100
19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20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6 工学 4600
21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22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2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600
24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600
25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800
26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 工学 4100
27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工学 4600
28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800
29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800
30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31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32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6 工学 4000
33 0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34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200
35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 工学 4600
36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37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4-7 医学 4600
38 100301K 口腔医学 五年 4-7 医学 4600
39 100801 中药学 四年 3-6 理学 4600
40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3-6 理学 4600
41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3-6 理学 4600
42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 工学 4200
4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 工学 4200
4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6 管理学 41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 管理学 4100
46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 管理学 4100
47 120203KH 会计学 四年 4-7 管理学 25000(国内) 中外合作办学
48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6 管理学 4200
49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3-6 工学 4100
50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 管理学 4000
51 120901KH 旅游管理 四年 4-7 管理学 25000(国内) 中外合作办学
52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6 管理学 4200
53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54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 艺术学 5000
55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56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 艺术学 5000
5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5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59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9000
6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3-6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资助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校内奖学金;④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2500元/人)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⑦临时性困难补助;⑧学费减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和旅游管理2个本科教育项目,2013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采用3+1办学形式,即:前三年在国内读书,最后一年在国外读书,通过双方大学毕业审核后,可分别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商学士学位证书。若学生在最后一年不出国,可在大连大学继续完成其本科学习,通过毕业审核只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

  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18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5、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录取。

  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专业招生。工商管理类学生在第三学期进行专业分流,依据学生个人意愿、学生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从第四学期开始进入专业学习。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0411-87403115(中外合作办学)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http://ic.dlu.edu.cn/(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附件:2018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乘以2.5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体育教育专业

  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

  (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