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9-11-26 20:45: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提前招生改革试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国标 14089,浙江省标 0087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2019年提前招生计划220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18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4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一)面向普高招生考生计划
序号 | 考生类型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普高招生考生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0 |
2 | 普高招生考生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3 | 普高招生考生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0 |
4 | 普高招生考生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5 | 普高招生考生 | 智能产品开发 | 20 |
6 | 普高招生考生 | 飞行器制造技术 | 20 |
(二)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划
序号 | 考生类型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1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机械类 | 10 |
2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商业类 | 10 |
3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智能产品开发 | 计算机类 | 20 |
第四章 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 报考对象:凡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或统考的相关职业技能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证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均可报考我院。第十条 报名办法
(一)登录我院报名网站:http://www.geely.edu.cn考生须于2019年3月2日-4月13日期间进入我校报名网站完成网报。然后按序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至我院。寄件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彭老师收
邮 编:317000
电 话:0576-85120908 0576-85120098
(二)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邮寄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 网报完毕后下载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或校章 |
2 |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 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
3 | 身份证复印件 | 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
4 | 符合素质特长评分要求的各类证件复印件 | 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
(三)网报成功后,考生须于2019年4月13日前登入我院官网(http://www.geely.edu.cn)后进入提前招生专栏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40元/人(浙江省物价局 浙价费〔2018〕32号文件)。
(四)初审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考生,须带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和素质特长证件的原件,在规定时间来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由学校与之前收到的复印件进行校验,未经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无法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考生递交的各种材料复印件及已缴的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五章 各环节时间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各环节时间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网上报名时段:2019年3月2日-4月13日;
网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3日18:00;
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4月13日18:00;
普高招生考生现场确认:2019年4月18日8:00 - 18:00;
普高招生考生面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8: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确认:2019年4月18日8:00 - 12:3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考试:2019年4月18日14:00 - 17:00;
公示与录取:5月1日公布校考综合测试成绩;5月3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5月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服务平台;5月8日-14日按省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规则完成录取;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5月17-30日学校和省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
第六章 综合素质成绩组成及评分方法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一)普高招生考生
最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面试100分)+素质特长成绩(20分),总分220分。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最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成绩(20分),总分270分。
(三)总分计算公式
考生类别 | 总分计算公式 |
普高招生考生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素质特长成绩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文化课考试成绩+素质特长成绩 |
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取其中最高的5门折算。具体算法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作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综合成绩。总分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的等级按照如下表转换为分值:
会考等级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补考及格) | E(补考不及格) |
分值 | 20 | 18 | 16 | 12 | 8 |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中相关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根据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的成绩,折合成150分计算)。
第十五条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文化课测试方法
考生参加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文化课测试务必携带盖有我院教务处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方可参加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普高招生考生
1、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8:00-17:00
2、测试地点: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形式:面试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测试办法:详见测试方案
5、测试评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100分。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1、文化课测试时间:2019年4月18日14:00-17:00
2、测试地点: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形式:笔试
4、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5、考试内容:2019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6、考试评分:文化课成绩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最终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公式分专业折合计算。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折算公式如下表:
专业 | 公 式 |
其它专业 | (数学×50% + 语文×5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数学×40% + 语文×60%) |
第十六条 素质特长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