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
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二)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三)办学层次、类型: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
(四)学校简介
学院始建于1958年,先后经历了五○一厂业余工学院、山东铝厂职工工业大学、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的历史沿革。学院是教育部首批试办高职院校,于1998年开始招生, 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目前学院地处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淄博市张店区,占地750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983.53余万元,教职工703人,其中专任教师634人,对外建立了1300余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
(五)学校发展目标定位
学院坚持以“依托企业、立足行业、面向全国、围绕职业、服务就业”为原则,以“把学院建成领导放心、社会认可、家长满意、学生向往的高等职业学校”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坚持“校企相融,产学互动”的特色化办学之路。
(六)学科专业定位
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夯实办学基础,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区域经济服务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我院为确保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杜树宇
副组长:贾永臣、周焕启、李波、张华钢
成 员:靳启健、孔爱娟、张娜、魏冬、王传鹏、王民、李立岭、张新媛、曲晓强、商延辉、姜桂义、孙卫东、高利伟、王国庆、李树真、刘希武、隋斌、侯庆海、沈允兵、徐艳清、林涛、周卫星。
职责: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办公室,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招生专项工作组:报名组、考务组、命题组、后勤保障组(医疗)、财务组、接待宣传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保密组、招生录取组、信息组、学生工作组(信号组)。
(三)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予以查处,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十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四、招生计划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600人。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分配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类别、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2019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