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年招生章程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约合110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1平方米;生师比20.2:1;专任教师3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9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824.3元;图书56.8万册,生均图书61.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1630301财务管理三年3-5文理兼招45002510315宠物临床诊疗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510306宠物养护与驯导三年3-5文理兼招45004510301畜牧兽医三年3-5文理兼招45005630801电子商务三年3-5文理兼招40006510303动物药学三年3-5文理兼招45007510302动物医学三年3-5文理兼招45008540105风景园林设计三年3-5文理兼招45009650111环境艺术设计三年3-5文理兼招450010630302会计三年3-5文理兼招400011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3-5文理兼招450012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13640105酒店管理三年3-5文理兼招450014640101旅游管理三年3-5文理兼招450015510113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三年3-5文理兼招400016570104农业生物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00017510117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00018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00019590101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生产)三年3-5文理兼招400020590107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3-5文理兼招450021590103食品质量与安全三年3-5文理兼招400022610301通信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23630803网络营销三年3-5文理兼招400024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农业物联网)三年3-5文理兼招待定25630903物流管理三年3-5文理兼招400026590301药品经营与管理三年3-5文理兼招450027590202药品生产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28540106园林工程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29510202园林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0510107园艺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1510107园艺技术(都市园艺)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2510108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3620302中药学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4510102种子生产与经营三年3-5文理兼招450035510101作物生产技术三年3-5文理兼招4000 注:物联网应用技术(农业物联网)专业为我院2019年5月新增专业,学费尚未审批。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10万元;企业在校内设创业基金20万元;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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