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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8-11-08 18:22: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温州市区景山公园西南侧,毗邻汇昌河,占地面积677亩,现有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农林牧渔、食品药品与粮食、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等七大类25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则和实施细则,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2018年共有25个招生专业。

各专业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序号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数

选考科目范围

类中所含专业

1

种子生产与经营

0

 

2

设施农业与装备

0

 

3

园艺技术

0

 

4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

化学 技术 思想政治

5

环境工程技术

0

6

园林技术

3

技术 地理 生物

7

林业类(中外合作)

0

园林技术

8

园林工程技术

0

9

畜牧兽医

0

 

10

宠物养护与驯导

3

技术 生物 历史

11

动物医学

3

技术 生物 地理

12

水利工程

3

物理 地理 技术

13

电机与电器技术

3

物理 技术 思想政治

1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物理 技术 思想政治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技术 物理 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