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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9-06-04 19:19:40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凡河新城鸭绿江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5平方米(约合22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9.4;专任教师32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2.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27.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153.8元;图书16.0万册,生均图书51.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能型人才需求

2)充分考虑我校办学实际包括师资、实习实训条件等培养能力

3)充分考虑以往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情况以及各专业就业质量。                       

4)综合考虑我校专业平衡有利我校稳健发展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学费(元//生)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3—5

文理兼招

4800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3

560103

数控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4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3—5

文理兼招

4800

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6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7

60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8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9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0

530301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