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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20-02-26 16:17: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安新区党武路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贵州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优秀学校、贵州省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徐兆伯

  副组长:杨文通

  小组成员:招生就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董平

  副组长:王瑾

  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抽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理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理招生计划
代码院校·专业计划学制学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004  
01机电一体化技术3033500
02工业机器人技术2033500
0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033500
04数控技术2033500
0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033500
06新能源汽车技术3033500
07建筑工程技术2033500
08工程造价2033500
09建设工程管理2033500
10工程测量技术2033500
11旅游管理4033500
12酒店管理4033500
1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4033500
14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方向)1633500
15软件技术1633500
16物联网应用技术1633500
17计算机网络技术1633500
18食品生物技术2033500
19食品营养与检测2033500
20食品质量与安全2033500
21酿酒技术2033500
22烹调工艺与营养2033500
23药品生物技术2033500
24药品生产技术2033500
25室内艺术设计1037000
26动漫设计1537000
27服装与服饰设计2037000
28工艺美术品设计537000
29广告设计与制作1037000
30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1037000
31工商企业管理2033500
32电子商务2033500
33物流管理2033500
34财务管理5033500
35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2033500
36会计(中外合作)803待定
37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803待定
38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803待定
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代码院校·专业计划学制学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339  
01机电一体化技术1033500
02工业机器人技术1033500
0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1033500
04数控技术1033500
0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033500
06新能源汽车技术1033500
07建筑工程技术533500
08工程造价533500
09建设工程管理533500
10工程测量技术533500
11旅游管理2033500
12酒店管理2033500
1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1033500
14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方向)633500
15软件技术633500
16物联网应用技术633500
17计算机网络技术633500
18食品生物技术1033500
19食品营养与检测1033500
20食品质量与安全1033500
21酿酒技术1033500
22烹调工艺与营养1033500
23药品生物技术1033500
24药品生产技术1033500
26动漫设计1037000
27服装与服饰设计1537000
28工艺美术品设计537000
31工商企业管理533500
32电子商务533500
33物流管理533500
34财务管理533500
35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533500
36会计(中外合作)203待定
37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203待定
38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203待定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并且学业水平测试达到8科C等以上者;应往届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

  1.高职综合评价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2)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考生按报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艺术、体育成绩由各校自行测试。

  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请将以下材料于领取准考证时交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进行复核 :

  (1)报名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www.gzqy.cn)招生信息中下载《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招生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2)承诺书: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注: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3、通讯地址: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8308755、88308758,传真:0851-88308756

  4、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2、23日到我院领取。

  (2)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后领取准考证。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由学院自行组织封闭命题、考试和评卷。学院分类招生采取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

  (二)测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

  (三)退役军人参加分类招生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五)测试分两类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取得高中毕业资格,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为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最终得分(150+100,满分为250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1)需参加我院组织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一)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以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三)学院执行2018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四)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除第国家助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二)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除第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第十四条 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特别贫困3500元/年•生、贫困3000元/年•生、一般贫困25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金数额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勤工助学金数额不同,分6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三档。

  (三)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45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路10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8308755、88308758,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任老师、刘老师、杨老师、谢老师,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传真:0851-88308756。

  附件一:考生报名表

  附件二:考生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