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87986605
当前位置:福建升学信息平台> 高考> 文章内容

辽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9-06-04 19:19:40

辽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沈哈高速公路铁岭北出口南行500米)。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万平方米(约合813.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生师比15.2:1,专任教师32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22.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723.6元/生,图书48.2万册,生均图书94.9册/生。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0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3

理工


4500

02

560103

数控技术

3

3

理工


4600

03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

理工


4500

04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

理工


4800

05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3

理工


4500

0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

文理


4800

07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

文理


4800

08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3

文理


4800

09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

3

文理


4000

10

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3

文理


4500

11

5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