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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9-11-26 20:45:28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校区地址: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杨浦校区地址:杨浦区世界路200号;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招生计划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

港口与航运管理

18

2

2

报关与国际货运

18

2

物流管理

14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0

小计

70

8

2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3月24日(星期日)8:30开始,具体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满分100分。

合成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