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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最后更新时间:2019-11-26 20:45:29

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与共和国同龄,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学院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9年,学院被批准为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019年设有50个招生专业,其中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和园林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三个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设有国家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秘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站。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招生对象:取得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报考空中乘务、空中乘务(安全检查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可报考以上两个专业。(面试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3)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5CM;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

(4)旅游管理(国际邮轮高级助理方向)专业由河北锦航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培养。

(5)计算机类、金融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其它专业详见学院网站。

2.考试安排、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安排

各专业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考试类牵头院校招生实施方案,以大类承办院校公布实施方案为准。

(2)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hel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3.录取规则

(1)考试成绩采用各考试大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基础考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考生的成绩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2)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若仍相同考试一类、考试四类、考试十类的考生再依次对比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数学、语文单科成绩;考试二类、考试五类、考试六类、考试八类、考试九类的考生依次对比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两科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