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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9-06-04 19:19:40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558913.0平方米(约合8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8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30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54.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551.1元;图书33.9万册,生均图书44.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生)

1

590201

中药生产与加工

3

3

理工


5000

2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3

理工


5000

3

590206

化学制药技术

3

3

理工


5000

4

590207

生物制药技术

3

3

理工


5000

5

590208

中药制药技术

3

3

理工


5000

6

590209

药物制剂技术

3

3

理工


5000

7

590204

药品质量与安全

3

3

理工


5000

8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3

理工


5000

9

630903

物流管理

3

3

理工


5000

10

620301

药学

3

3

理工